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确保我校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顺利进行,保证审计进度时效性及学校预算执行,凡需委托学校审计处在2022年完成审计的建设工程(含零星维修、改造工程)项目,请于竣工验收后尽早报送规范的送审材料。特别是列入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建设项目,原则上请于(1)2022年11月15日前报送需委托结算审计的项目资料,(2)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需进行备案审计的项目材料。审计处将按项目资料送审时间的先后顺序及时办理审计事宜,逾期送达的项目将顺延至下一年度进行审计。
联系人:刘卓
联系电话:84791305
附件:建设工程项目送审资料报送清单
审计处
2022年10月14日